5/25/2012

美國大聯盟歷史

美國職棒大聯盟(Major League Baseball,簡稱MLB),是美國最著名的職業棒球聯賽。1903年國家聯盟美國聯盟共同成立。是北美四大職業運動之一。


棒球是美國發展最早的職業運動,第一個職業聯盟(國家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1871年1875年)成立於1871年,但由於草創時期問題叢生,五年後由現今的國家聯盟接手。國家聯盟將經營球隊的權力全部收回資方所有,因此球員的權利沒有任何保障,國聯的壟斷市場造成不斷有挑戰國聯的聯盟誕生,這些新聯盟吸收了被國聯開除的球員和教練,引進更多新的創意以吸引球迷。在目前大聯盟架構穩定以前,共有四個短命的職業聯盟,成立的先後依序為美國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1882年1891年)、 聯合協會(Union Association,1884年)、球員聯盟(Player League,1890年)和聯邦聯盟(Federal League,1914年1915年)。


目前大聯盟的另一支柱─美國聯盟則成立於1901年,當時由於國家聯盟經營不善,由十二隊縮編為八隊。大量裁減球員和教練的結果,使得另一聯盟開始有了生存空間,美聯吸收了這些被釋出的資源也成立了八支球隊。二年後,美國聯盟的觀眾總人數竟然開始高過國聯。由於美聯不斷以高薪吸引國聯球星跳槽,國聯為了避免二敗俱傷,答應與美國聯盟和談,1902年底,二聯盟召開「辛辛那提會議」統一了賽制、規則和管理,也開始舉行所謂的「世界大賽」,由二聯盟的冠軍對抗爭取總冠軍。



賽制的演變和新球隊的加入


1969年以前,二個聯盟分別舉行比賽,由例行賽戰績直接決定聯盟冠軍,二個聯盟冠軍舉行七戰四勝制的世界大賽。隨著1960年代八支新球隊的加入,每個聯盟從八隊增加到十二隊,為了增加比賽的可看性和張力,大聯盟把季後賽改為二輪。首先,先大略依地理位置把各聯盟分成東西區各六支球隊,依例行賽的成績決定各分區的冠軍,第一輪稱為聯盟冠軍戰,由二聯盟的東西區冠軍分別交手(七戰四勝制),勝者即為聯盟冠軍,晉級第二輪(仍稱作世界大賽)。


1994年,球隊總數已達28支,每個分區各有七支球隊,大聯盟重新再修訂了季後賽賽制,改為三輪(參見季後賽一節),並把分區改成每個聯盟三區(東區、中區和西區),使得球隊所屬分區能完全符合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可惜的是,1994年發生了大聯盟球員大罷工,並導致世界大賽流產,使得這些新制度到1995年球季才正式實行。2011年MLB大聯盟新協議內容變動部分包括檢驗血液中人類生長激素,擴大季後賽制及休士頓太空人(Astros)於2013年從國聯中區轉至美聯西區。



全球化的大聯盟

大聯盟的高薪和競爭強度吸引了全世界棒球好手的參與。除了各球團原本在拉丁美洲地區的人才庫以外,東亞地區也成為各隊球探注目的焦點。日本和美國職業棒球聯盟交流已行之有年,常舉辦交流賽。日本棒球機構為了保護日本職棒球團的利益,與大聯盟協商出所謂的「入札制度」。與日本球團有約的球員如果想要到大聯盟發展,大聯盟球隊必須補償原日本球團一筆金額,即入札金[3]。以此制度跳槽至大聯盟的日本球員已近20人。南韓台灣職棒球團尚未有類似制度,大聯盟僅能和未有合約在身的自由球員簽約。台灣學生棒球聯盟另有規定高中學生未畢業不得與大聯盟簽約。大聯盟的外籍選手仍以拉丁美洲為主,但東亞的棒球選手近年來已開始發光發熱,如日本的野茂英雄長谷川滋利佐佐木主浩伊良部秀輝鈴木一朗松坂大輔松井秀喜黑田博樹,南韓的朴贊浩秋信守和台灣的王建民郭泓志等。大聯盟亦不定期到東亞舉辦熱身賽(2008年中國、2010年台灣)或季賽開幕戰(2008年東京巨蛋奧克蘭運動家出戰波士頓紅襪)。(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